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民事诉讼 >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发表时间:2016-06-09 浏览次数:500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



(××××)×民监字第××号

……(写明原审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简要写明本案应当提起再审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院长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民事裁定书(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