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文书 > 非诉讼 > 变更抚养协议书
变更抚养协议书
发表时间:2016-04-26 浏览次数:314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被扶养人瞿某,女,现年11岁,协议离婚时由女方抚养,后于2004年10月9日经过变更由男方抚养至今。

现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之规定,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本协议在尊重甲乙双方及被扶养人意见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二、双方协商同意自2013年1月1日起,女儿瞿雯随女方生活,其抚养权归女方。

三、被扶养人瞿某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抚养费: 从2013年1月1日起由男方每月付给女方456_元作女儿_瞿某_的抚养费(直至满十八岁周岁)。依据(青海省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955.46元/年)。

2、十八周岁后如考入大学所产生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由男、女方负责(由女方垫付后,凭实际产生的发票双方各承担一半)。

3、男方应于每月的1 - 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四、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 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暑假或寒假(在不影响女儿生活、学习的情况下)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五、女儿从2004年至2012年12月31日一直由甲方抚养,产生抚养费10万元,已由甲方承担,再不追究乙方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将女儿送至甲方抚养费,甲方不仅有权追偿2004年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10万抚养费,而且有权要求其支付后期的抚养及教育费。

六、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甲方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变更抚养协议书”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3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