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讯 > 涉外法律 > 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律咖五大服务保障
  •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审核认证

  • 价格透明

    明码标价,透明实惠

  • 信息安全

    保护客户信息免遭外泄

  • 专人服务

    10分钟内响应,关键环节100%提醒

  • 售后无忧

    保证服务质量有专业人进行操作

创业资讯

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8-15 17:46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公安机关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被指控犯罪行为、有现场作案嫌疑、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携带物品可能是赃物的)可以留置盘问,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绝大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个别案件如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时间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前刑事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二至三个月内侦查终结。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这里我们就来看看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无非分为起诉和不起诉。一般情况下,在经过一个半月的审查期后,检察机关一般会做出起诉决定。起诉决定又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刑诉法修改后增加了一个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围绕认罪认罚,最近又出台一个具体适用意见,它的从轻从宽幅度比以前坦白自首大很多,也体现了与宽严相济一脉相承的刑事政策,也节约了司法成本。认罪认罚在实行过程中也遇到很多问题,比如说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有没有与律师充分协商,还是检察院单方面作出的量刑建议。在共同犯罪中,因为部分主要犯罪分子不认罪认罚,不能适用这个程序,造成拖延其他一般被告人的程序进度。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