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常政办发〔2011〕14号 |
颁布日期:2011-02-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转发市统计局《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1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统计局制定的《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夯实统计基础、规范统计程序、依法实施调查、保障数据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并将2011年确定为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根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08〕11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健全基层统计组织网络、完善统计管理制度、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加大统计宣传力度、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重点,着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市基层统计达到统计机构健全、管理科学规范、信息快捷畅通、数据准确真实、工作运转高效的建设目标,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和统计手段现代化,为打造科学统计、阳光统计、智慧统计、坚
强统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范围与重点内容
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在各辖市区统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和村民(社区)委员会、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范围中实施。主要内容是:
(一)基层统计组织建设
1.各辖市区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独立设置县级统计机构,切实抓好本地区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依法充实人员力量,保障统计部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县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得上级统计部门的同意。
2.各辖市区统计局应积极适应国家统计局强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合理调配内部分工和人员力量,加快培育与四大工程建设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应明确局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工作考核制度。
3.市各职能部门应将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在本级政府统计机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保证本部门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4.各乡镇(街道)应明确统计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统一挂牌,有单独印章,独立行使职能,配备与统计工作实际需要相适应的统计人员,配备必需的办公条件与设备。村民(社区)
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完善统计调查组织网络。
5.各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综合统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指定统计负责人,保持统计人员的基本稳定。
(二)基层统计业务建设
1.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基础工作。各辖市区统计局应当按照国家统计局《县级统计机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管理统计活动,依法管理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布置和报送“双签”制度、统计数据评估、统计资料发布以及统计资料归档等涉及统计工作全过程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统计业务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和开展统计调查。
2.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落实《常州市部门统计巡查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统计业务建设,健全统计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统计数据报送和信息共享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认真履行部门统计管理职责,提高部门依法统计工作水平。
3.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履行综合统计职能,管理辖区内的统计事务以及一、二、三产业和社会发展各类统计资料,健全报表管理、资料发布以及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台帐,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加强数据质量评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4.加强“三上”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各三上企业应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三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健全管理,明确责任,规范行为,统一流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规范各类统计报表、资料装订和归档管理,切实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实现统计台帐标准化,做到原始纪录完整齐全,切实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基层统计制度建设
1.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应设置统计执法机构或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统计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依法开展统计监审、巡查和督查,加大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有举报必受理、有案件必查处、有违法必追究”。
2.加强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积极适应国家统计局推进企业一套表、统一名录库建设、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的新要求,加强市县乡三级统计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网络环境下数据采集、处理、传输能力;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统计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形成以乡镇(街道)为信息节点、上连市县统计局、下连村(居)委会、社区和三上企业的统计信息网络。积极推进“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确保2011年底“三上”企业网上直报率达到90%,重点服务业单位网上直报率达到95%。
3.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主要统计指标会审评估制度,加强对统计活动全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统计报表(资料)呈审上报制度,落实报表编制人、专业负责人、主管领导层级质量控制、审核、审签制度,认真履行数据质量审核把关的法定职责。抓好本区域范围内统计数据的整体质量监控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数据评估、评价办法,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
4.加强统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统计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岗位职责》、《统计资料管理和使用办法》、《统计业务工作管理与考核制度》、《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办法》等各类统计管理制度和办法,从制度上保障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严格执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稳定基层统计人员队伍,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三上企业持证上岗率不低于90%。
5.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以规模以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为重点,加快建立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动态维护、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层单位各项属性指标,抓全统计调查单位,为建立科学规范的统计调查体系奠
定基础。
三、重点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活动于2011年全面部署,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达到预定的目标要求。2011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1.部署阶段(2011年3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召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动员大会,制定印发《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层面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内容。
2.推进阶段(2011年4月-6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08〕111号)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对辖市区政府和市职能部门进行督查和巡查;配合省局在武进区召开全省双基工作现场观摩会;召开部门统计基础工作现场交流会;组织开展“电脑下基层”活动。
3.实施阶段(2011年7月-9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检查和指导;研究制订《乡镇(街道)双基工作规范化达标办法》;组织编写《基层统计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业务轮训工作。
4.检查阶段(2011年10月-12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基础达标验收工作,符合规范化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为“统计基础工作合格乡镇(街道)”,两年内没有达标的乡镇作为重点督查对象。组织开展“十佳统计站(办、科)长”和“十佳基层统计工作者”评比活动。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科学统筹双基建设总体工作,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取得显著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统计“双基”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效协调各方力量,及时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市统计局应成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必须成立工作机构,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周密布置,狠抓落实,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行政推动。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将此作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统计工作营造更加有利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要抓住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有利时机,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大力推进统计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改进统计手段、强化依法行政、提升保障能力、优化统计服务等工作要求有机结合起来,认真梳理统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跟踪推进。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必须对推进年活动的进度情况实施跟踪,定期检查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注重发现好的做法和经验,培育和树立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先进典型。市统计局要建立双基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收集各地区、各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措施和成效,促进相互学习和借鉴,把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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