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郑政〔2009〕11号 |
颁布日期:2009-03-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2009〕11号
二○○九年三月七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和挑战,进一步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加深,当前我市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开工不足、下岗人员增多,经济发展面临着严峻形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保企业就是保生产力,就是保民生、保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手段,是今年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中之重,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迫切需要,是体现宗旨意识、执政为民的职责所在。各级政府、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谋发展、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为主线,以解决企业在融资、发展环境、市场开拓、扭亏增盈、自主创新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两转两提”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知企情、排企忧、解企难,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搞好服务,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通过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开展,创新服务载体,优化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形式,努力把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使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切实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确保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运行监测和调节,力保企业煤电油运气需求。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进一步完善反应快速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重点服务企业“信息直通车”,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要素供求情况。围绕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实现运行监测信息高效互动沟通,为服务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提供有效参考。加强煤炭产运需衔接,落实煤炭资源和铁路运输计划,积极做好煤电油运气保障工作。强化电力运行科学调度,优化电力供应结构,搞好电力需求侧管理。调整重点企业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货物运输量,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做好成品油、天然气供应工作,对企业煤电油运气需求,应保尽保、应供尽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一是提高财政奖补标准。提高我市重点工业项目财政贴息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提高到5%;单个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贴息最高限额提高到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工业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可以不受贴息最高限额的限制。提高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补贴标准,对经过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究中心等)的补贴由原来的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分别提高到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企业节能技改项目,由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提高到12%给予补贴;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项目,由原来按照其项目达产后实际节能效益的5%提高到10%给予补助。二是建立和增加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从2009年起设立5000万元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专项资金,用于重点企业流动资金紧急贷款贴息、优势行业重点产品收储贴息、煤电油运应急物资组织调度、扭亏增盈等;设立2亿元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物流、会展、旅游、文化产业等一批服务业标志性项目加快建设,对入驻我市的金融机构给予补贴;设立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文〔2008〕173号),确保房地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积极研究出台新扶持政策。出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实施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汽车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完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开发重大新产品、创新重大技术、布局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政策推动作用。四是加快推进国家高技术生物产业基地建设。
(三)着力缓解企业资金制约。一是积极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主动为有市场、有效益、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服务。二是搭建银企洽谈平台。分行业、多层次地组织召开驻郑金融部门和市重点服务企业参加的银企洽谈会,就企业项目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需求与金融部门对接,力保重点服务企业不停产、重点建设项目不停工。三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融资。引导有色金属、装备制造、食品等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之间开展产业链融资,对贷款实行封闭管理;引导与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稳定供应关系的企业开展订单融资;引导因原材料和产品资金占压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开展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利用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票据贴现、买方信贷、出口创汇贷款、联合协作贷款等多种形式,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直接融资。加大对企业上市直接融资的政策扶持,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信托投资计划,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引导创投公司与成长性较好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增加百瑞创新资本投资公司政府引导资金3000万元。五是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尽快制定《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的意见》,建立郑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市财政注入5000万元,对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实施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新增3000万元注资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六是优先保证重点服务企业的资金需求。对资金链存在断裂风险的骨干企业,要一企一策,多渠道、多方式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各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担保向重点服务企业倾斜。
(四)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一是支持企业扩大销售。引导企业根据新形势下的市场需求变化,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并采取灵活销售措施,适度提高销售费用在成本费用中的比例。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提高产销率。继续执行销售收入增量奖励政策,将原来的奖励标准提高一倍,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二是扩大本地产品的消费需求。在市政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对重点项目和规模以上企业采购本地机电产品、铝及铝制品、汽车及零配件的,按照实际采购量比上年增量的1%进行奖励。三是支持企业开展营销宣传。鼓励食品及纺织服装行业企业扩大影响,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在中央一级媒体做产品广告的纺织服装及食品企业,按照宣传费的1%予以补贴。四是实行重点产品储备制度。开展电解铝、铝板等主要工业原料产品储备试点工作,减缓企业销售压力。
(五)搞好企业项目建设协调服务。重点搞好2009-2011年新三年行动计划十项工程350个重点项目,特别是30个重大发展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完善项目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全面做好规划选址、项目准入、征地拆迁、环境和安全评价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对于续建项目要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观摩点评活动,现场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优化建设环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优化配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重点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同时推进,符合审批条件的随到随批。
(六)增强企业抗击风险能力。一是着力推进本辖区企业间的协作。以煤炭和电力、电力和铝及铝加工、煤炭和钢铁、汽车和零配件、耐材和建材等行业间企业合作为重点,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协作机制,形成相互依托、共享市场、共抗风险、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二是推进企业深层次战略重组。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等措施,实现低成本扩张,提高整体竞争能力。鼓励、支持我市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三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做好困难企业帮扶工作。鼓励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停产企业近期恢复生产的,对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补贴。对全市国有和集体困难企业进行救助,对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分别由财政出资或借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对因受经济形势影响暂时无力缴费的已参保困难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做好关闭停产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积极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及时解决职工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企业稳定。认真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实行扭亏增盈考核目标责任制,建立企业扭亏增盈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八)加强企业发展的规划引导。加快制定实施《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规划》、《郑州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纲要》、《郑州市分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和《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郑州市汽车、纺织服装、食品、铝工业、生物工程、企业电子商务等各项专项规划。通过规划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方向,调整产品结构,鼓励企业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
(九)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依法减免针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贷款抵押、评估等中介收费项目,全面纠正直接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四乱”行为,取消一切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评比达标活动。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真正让利于企业。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有关政策,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对新开工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最大限度的减免。
(十)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一是积极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创业环境,搭建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支持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减少裁员,引导和帮助困难企业尽量通过调整班次、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支持困难企业在不违背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缩短职工工作时间或采取轮换工作办法,妥善处理工资和工时问题。三是做好农民工培训和就业工作。高度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情况,各级政府要把大量安置返乡农民工的企业作为重点服务企业,搞好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举办不同层次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吸引农民工就地转移。
五、方法步骤
此次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研究,制定方案。从3月初开始,各级领导率企业联系责任人分组到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调查研究,倾听企业呼声,将企业的实际困难和服务需求进行梳理分类。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制订本辖区、本部门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于3月20日前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强化服务,化解难题。从3月11日开始,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在活动期间要做好阶段小结,并上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相关力量对服务年活动开展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完善提高。从11月下旬开始,对整个活动进行回顾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采取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分级实施的方法进行。为加强对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领导,成立郑州市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保证企业服务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建立服务制度。市政府确定100余户企业为市重点服务企业,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和中牟县要各确定10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市内五区、上街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要各确定50户左右重点服务企业。另外,列入省、市政府重点服务的企业,同时也是各县(市)、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辖区重点服务企业名单报市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原则上每个重点
服务企业都要有1名政府或职能部门的领导负责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每月定期向本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报告情况。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各自职能搞好服务。
(三)创新服务方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企业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企业的个性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要现场办公、立即解决;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要联合办公,一次性解决;对行业共性问题,要集中解决;对跨区域、跨行业问题要加强协调,及时解决。对本级政府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研究解决。同时,要通过设立企业服务热线、免费组织企业家培训、提供决策服务、建立重点企业“四乱”防火墙制度等,创新服务方法,拓展服务范围,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严格监督检查。严禁以服务企业为借口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重企业负担。建立企业服务年工作督办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会议,切实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指导,了解企业对职能部门的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将企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今年底,市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广大企业对各单位的服务工作和效果进行评议,以企业的满意度为依据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级新闻单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采用开辟专栏、组织系列报道等形式,加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宣传,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典型。要对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在全市形成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良好导向和舆论氛围。各级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公安等部门要设立专门热线电话,接受企业咨询、受理企业举报。
本方案有效期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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