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涉外法律类 > WTO事务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科技大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科技大学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科技大学的通知

桂政发〔2013〕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广西工学院与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广西科技大学的函》(教发函〔2013〕89号)精神,同意广西工学院与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建立广西科技大学,学院代码为10594;同时撤销广西工学院、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西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二、学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发展所需经费由自治区财政统筹解决。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学校。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学校要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尽快实现两校实质性合并与融合。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质量。围绕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重点培养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广西科技大学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6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