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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25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已经2011年7月12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市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为主线,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质量安全为基石,以健全机制为保障,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推进作用,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促进铜陵转型跨越、富民强市、共建小康、同享幸福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总体要求

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必须融入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和谐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强化“三大理念”,实现“三大转变”。

(一)强化“全面质量观”,融入发展抓质量,实现从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的转变。全面的质量观,是在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扩大并涵盖生产生活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发展质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必须坚持发展质量的全面进步,从宏观着眼、从实体入手,通过不同领域、行业质量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宏观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强化“全程质量观”,融入转型抓质量,实现从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的转变。全程的质量观,要求把质量建设措施落实到制造、销售、消费等质量形成的全过程,把影响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的各种因素、各个环节尽可能地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过程监管。要把建设高质量高品质作为解决质量问题的根本出路,大力推行从生产源头到最终消费全过程的质量监管,防范、控制和化解质量风险,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保障质量安全。

(三)强化“全民质量观”,融入民生抓质量,实现由“物质化”发展向“人本化”发展转变。全民的质量观,要求质量建设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惠及群众。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必须坚持围绕民生幸福,把“物质化”的质量建设融入“人本化”的生活品质提升中。要建立健全符合民生取向的质量工作机制,夯实质量基础保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享受质量建设成果,建成属于全市人民、服务于全市人民的质量强市。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和社会发展走上科学发展轨道。

(一)产品质量目标: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铜深加工、电子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产品质量特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现代产业集群。

(二)工程质量目标:建设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功能完备、环境友好、安全可靠、节能减排等综合满意指标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并逐步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优质工程总数较“十一五”增长15%以上。

(三)服务质量目标:建立和完善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名牌;在服务企业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服务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用户满意度显著提高,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标准。

(四)环境质量目标:大力推进能源节约,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城乡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5%;区域环境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削减率等达到省级考核要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完成国家规定的减排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产品质量。着力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名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深入开展市长质量奖评定活动,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作为全市质量最高奖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质量强市活动。着力打造世界级现代化铜产业中心,壮大国家级电子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化工、能源、建材三大传统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特色新材料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着力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和延伸产业链。到2015年,培育市长质量奖企业8—10家,新增安徽名牌30个。

(二)大力提升工程质量。为保障“拉开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提升城市人居环境”的目标,打造现代化生态山水新铜都,必须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工程质量。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和中介服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工程规划、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和验收等环节上严格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责任终身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并重的原则,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基础,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等国家优质工程奖和省、市优质工程奖,打造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

(三)大力提升服务质量。在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全面制定并推行服务业质量标准,完善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大型现代服务企业;进一步改造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引进现代经营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重点商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着重培育壮大旅游、文化、现代物流三大产业,使其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促进整体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实施“强院名医工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15年,服务业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制订或修订5项以上地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四)大力改善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加大科技投入,强化监管体制,建立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促进污染治理从末端处置向源头和过程控制转变,不断降低资源环境压力。加强环境监管,坚持排污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确保实现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氮氧化物、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重点抓好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二氧化硫、酸性废水以及工业固废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推广清洁能源,综合治理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切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强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重金属排放环境监管,防范环境风险。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环境一体化防治。

五、工作重点

(一)推进质量安全工程。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构建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推进品牌带动工程。围绕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领域,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和品牌政策,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和品牌企业,树立铜陵品牌形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品牌产品生产企业与著名流通企业的合作,促进品牌产品的销售。引导企业注重品牌质量,加强品牌保护和宣传,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有利于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环境。鼓励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能支撑和带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龙头品牌企业,打造国际品牌。

(三)推进标准提升工程。全面落实技术标准战略规划,建立健全先进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标准“话语权”。支持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制定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技术标准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从田头到餐桌的农产品和食品标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活动,鼓励一批企业申报建立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发展现代服务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争取每年推动一批企业采用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每年制定一批地方服务质量规范。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加快大宗特色农产品标准制定及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制标、采标、推标、转标等“一系列”标准化活动,全面提升我市标准化总体水平。

(四)推进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发挥国家级铜铅锌及制品质检中心作用,加快国家电子材料质检中心筹建工作,充分发挥国家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界技术检测机构资源,打造适应全市经济发展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实施的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能支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鼓励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大力培养知识产权创造性人才。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合力开发高新技术和产品。

(五)推进生态环境工程。以改善大气和水质状况为重点和突破口,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的质量和水平,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城乡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清洁空气行动、城市清静工程及合格规范化饮用水源地创建。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使全市农村人口基本达到饮水安全标准。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抓好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控制扬尘污染,加强重点水源监控,治理城市生活能源污染,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制订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六)推进安居宜居工程。通过大力加强重点消费品、医疗卫生、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道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为全市人民营造平安、放心的居住环境、消费环境和畅通、便捷、安全的交通环境。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城乡消费设施和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农村商业便利连锁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切实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抓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项目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关,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质量终身负责制度。加强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控,确保交通道路工程质量。

(七)推进质量诚信工程。积极参与“信用安徽”征信系统建设,搭建反映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诚信档案,积极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树立铜陵质量信用形象。

(八)推进质量文化工程。坚持把质量教育作为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不同层次的质量教育和培训活动,在全社会普及质量知识,培育“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强市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组织企业开展“质量强企”、“质量提升”、“质量赶超”等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引导企业培育质量文化,使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牢固树立“生产经销优质产品光荣、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可耻”的观念。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质量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质量振兴工作,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质量强市的合力。县(区)政府要研究建立质量强县(区)推进办法,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机制,确保质量强市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政策扶持。建立并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市长质量奖的导向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对获奖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科研立项、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质量安全、民生计量等工作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民生计量强制检定、基层质量监管机构日常办公等经费支出,重点扶持国家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质量强市各项工作开展。

(三)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将质量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计划,着力增强全民质量法制意识,形成知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重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法制层面明确界定企业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应负的责任、义务及违法责任追究。完善质量执法监督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保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质量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各有关部门要帮助企业开展职工操作技能及企业经营者管理技能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能力。加强质量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人才交流,着力培养一批质量管理、标准化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

(五)加强目标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评价办法,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对质量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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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事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5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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