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12-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规章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2年1月15日前,通过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12),并在信封上注明“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国土资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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