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关于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2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3〕8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疗效,我司拟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组织成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以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相关工作。现请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

所有承担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任务的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

二、申报材料填写及报送

请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本省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9月1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

联系人:舒遵华董云龙

联系电话:010—5995768959957688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表

附件.doc859114e1b57a88fc13f6bf20cf2411a4.doc(99.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2013年8月27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作组成员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