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红政办发〔2013〕14号 |
颁布日期:2013-01-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贯彻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52号)精神,加速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培植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森林红河”建设,打造滇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州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重要性
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是建设“森林红河”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发展方式,打造滇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举措。我州85%以上的土地面积是山区,河流众多,且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居住在山区。由于历史和自然原因,全州山区、岩溶地貌区、河流沿岸陡坡耕作、过度垦殖等现象十分突出,土地退化、水土流失、山体滑坡等生态灾害频发。目前,全州25度以上陡坡耕地面积仍有120多万亩,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国土面积的18%和42.5%,是全省石漠化和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州市,生态恢复和治理任务十分紧迫,成为影响山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一个重要因素,严重制约了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有利于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展提供生态安全保障;有利于增加林地面积,填补因城镇等各项建设占用的林地面积,实现林地占补平衡,推动山地城镇建设,确保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实现;有利于促进山区生态环境改善、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提升山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兴林富民”目标。
二、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云南“两强一堡”建设和我州深入推进“森林红河”、绿色经济强州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要求,将陡坡地生态治理作为“森林红河”建设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集中整治,规范管理,科学经营,进一步增加林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土地生态、恢复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生态建设和山区产业发展双赢目标,增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森林红河”和绿色经济强州建设,努力打造滇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生态优先、注重实效;坚持政策引导、农户自愿、社会参与;坚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集中连片、重点治理、规模打造;坚持适地适树、结构优化、培植产业;坚持规范管理、科学经营、提质增效。
三、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布局
(一)目标任务。2012—2020年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100万亩,其中,积极争取国家退耕地还林任务20万亩,争取省级资金实施80万亩;“十二五”期间实施40万亩;“十三五”期间实施60万亩。在确保全州耕地保有量的前提下,通过生态治理,增加森林覆盖率,工程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二)重点布局。将全州25度以上陡坡地,城镇面山、交通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和水源涵养区等特殊生态脆弱区的陡坡地纳入生态治理规划,逐年组织实施。重点对石屏—建水—蒙自323线及红河大道沿线、建水—通海、石林—蒙自等高速公路、省道晋思线沿线两侧第一层山脊陡坡地;南盘江、红河、李仙江、藤条江流域第一层山脊陡坡地;石屏异龙湖、个旧大屯海、建水跃进水库、泸西板桥水库、弥勒太平水库等大中小型水库周围;13个县市城镇面山等坡耕地(荒地)地块进行生态治理。
四、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主要政策
(一)陡坡地生态治理按照每亩300元标准给予定额包干生活补助,并分两次兑付。造林当年,经县级林业部门检查合格后,每亩兑现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200元;造林第3年验收合格后,每亩再兑现100元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国家和省级生态建设项目造林补助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兑现。
(二)陡坡地造林结合国家和省级生态建设项目实施,用国家和省级生态项目投资解决陡坡地造林的种苗及造林费。
(三)各县市根据气候和立地条件,结合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实际,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比较优势明显、适宜当地气候的特色经济林树种,合理确定经营模式,做到退得下、山变绿、稳得住、能致富,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四)陡坡地生态治理以农户个人、村集体、承包公司或大户等为主实施。鼓励和支持公司、大户等承包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提高治理质量和成效,形成规模效应。
(五)陡坡地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发放方式主要为:由农户实施的,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承包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的,必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陡坡地生态治理合同,在明确承包补偿资金、林木收益等分配方式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集体管理未承包到户的陡坡地纳入生态治理的,生态治理生活补助费先兑现给村民小组集体,再由村民小组集体商议分配方式。
(六)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后的地块纳入林地管理、核发林权证,以保障农户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七)基本口粮田范围内的陡坡地、2012年以前已造林的坡耕地不得纳入陡坡地生态治理规划实施。
(八)在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造林、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主体,应履行管护责任,加强造林地的经营管理,保证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检查验收的合格标准。
五、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实施“生态立州”、建设“森林红河”和绿色经济强州、打造滇南绿色生态安全屏障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陡坡地生态治理,确保“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县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县市级林业部门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林业部门为陡坡地生态治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主管工程组织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生态建设项目,确保各类生态建设项目与陡坡地生态治理结合实施。财政部门负责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经费和年度工作经费的安排落实和监督管理。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陡坡地生态治理规划等有关工作;扶贫、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推进陡坡地生态治理各项工作。
(二)科学编制规划。根据我州陡坡地现状、环境状况及分布特点,科学编制全州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要重点将25度以上陡坡地和高等级公路沿线、江河两岸、湖库周围、城镇面山、水源涵养区、石漠化危害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地区的坡耕地优先纳入治理范围,做到相对集中连片,确保生态治理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开展陡坡地生态治理试验示范,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地区进行规模连片治理,重点发展各地优势树种,培植高效林业,打造不同类型示范样板带、样板林,以示范区建设推动全面治理。要把陡坡地生态治理、林产业发展和山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培植资源发展产业。要精选树种,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选择核桃、油茶、西南桦、桤木、杉木、竹类、水果等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大力发展木本油料基地、特色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要按照州中部和北部地区以发展核桃、水果为主,适度发展川滇桤木等速生用材林;州南部地区重点发展竹子、油茶、棕榈及以桤木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以柚木为主的珍贵用材林的总体布局和要求,每个县市集中培植1-3个特色林业产业,不断夯实山区经济发展、脱贫致富基础,确保林农近期收入不减,中期收入增加,实现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
(三)规范计划审批。纳入陡坡地生态治理规划范围内的县市按年度逐级申报计划任务。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对各县市申报的年度计划任务,结合全州规划布局和建设重点等进行审核后报省级各对口部门。州级将省级正式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分解至县市,并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审批。各县市按照州级下达的年度计划任务编制作业设计,报州级林业部门审批实施。
(四)加大投入力度。按照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社会参与、各方投入的原则,建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投入多元化长效机制。积极创新经营机制,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发展集约高效的特色林产业,切实提高生态治理成效。各县市要积极整合地方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有关项目资金,用好用足上级财政林业产业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推进陡坡地生态治理。建设期内,州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评价和目标责任考核等有关工作。各县市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五)严格检查验收。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制、检查验收制和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县市人民政府应与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陡坡地生态治理合同,并以村为单元对工程建设内容、规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实施农户、验收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承包陡坡地实施生态治理的地块,必须在实施区域内的行政村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纳入实施范围。实行综合管理和归口管理,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国家和省级的建设项目分别按照各项目管理要求归口管理。陡坡地生态治理成效纳入全州造林绿化综合检查,造林实绩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计划任务安排的依据。造林当年由县级按照有关项目的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第一次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兑现依据。造林满3年后,由县级林业部门按照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并兑现第二次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具体操作、管理按照省级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深入宣传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和措施,明确建设目标、任务、权益和责任,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营造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通过多层面、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成为陡坡地生态治理的主力军,促进全州陡坡地生态治理顺利实施,为推进“森林红河”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作出积极贡献。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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