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8-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强地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
吐地行办〔2013〕146号
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自治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20号)要求,为做好我地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新疆“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复。根据批复内容,确定我地区托克逊县为新疆“十二五”的优质棉县之一。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托克逊县建设稳产高产棉田、良繁田、高标准节水棉田,进一步提升地区棉花综合生产水平和竞争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地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地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优质棉县要在认真总结“十一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作配合
优质棉县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项目法人制,严禁挪用、挤占国债资金;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好建设项目。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不断增强责任心,履行好相应职责,确保基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建设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各有关部门、优质棉县要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印发的《新疆“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地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要在地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方案批复内容,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要按照项目招投标法、项目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工程设计概算,严把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二)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优质棉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和目标,对优质棉县建设项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并对成果监督、验收。
附件:吐鲁番地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附件:
吐鲁番地区优质棉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孙建新(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汤红杰(地区发改委主任)
赛福丁·卡德尔(地区农业局局长)
成员:刘勇智(地区发改委副主任)
艾尔肯·哈木提(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杜江(地区气象局副局长)
拜建军(地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林勇(地区农业局副局长)
董锦远(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李冬梅(地区监察局副局长)
田桂林(地区审计局副局长)
闫志强(地区农机局副局长)
张建雄(地区供销社副主任)
王建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吐鲁番地区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具体负责优质棉基地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勇智(兼),副主任:林勇(兼),鲍爱华(地区发改委农经科科长),成员:热西提(地区发改委农经科主任科员),刘新兵(地区农业局科教人才科科长),刘云海(地区水利局农水科科长),伊力哈木·力提甫(地区农机推广站站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加强地区“十二五”优质棉基地建设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