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其他类 > 刑事诉讼 >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2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管理机构,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州各单位:

2015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政办明电〔2015〕40号《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2015年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新闻媒体刊播)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刑事诉讼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9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