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文号:喀署办发[2010] 104号 |
颁布日期:2010-07-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据卫片资料显示,我区五大河流山区积雪面积1.45万平方公里,比去年的1.35万平方公里增加6.8%,比历年平均1.29万平方公里增加11.9%,其中:20厘米以上厚度积雪面积达1.06万平方公里,比历年均值3138平方公里多7427平方公里,多237%。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上旬及中旬前期,由于阵性天气过程仍较频繁,浅山区局部仍将有暴雨天气过程。同期高空气温维持偏低趋势,冰雪消融量少,各大河河水径流量不会大幅度增加,仍将比历年偏少,叶尔羌河、盖孜河流域的旱情继续发展。进入7月下旬和8月上旬,我区将出现较强的高温天气过程,600百帕高空温度最高可达8~9℃,零度层高度5300~5400米,各大河都将发生较大的融雪型洪水。目前,全区已入主汛期,极易引发暴雨洪水和融雪型洪水,防汛形势十分严峻。行署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要牢固树立“防大洪,抗大旱,抢大险”的思想,全面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重点工程、重要险工险段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制定防汛责任监督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加强防汛抗旱预案演练,在全面落实前期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确保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农业生产有序进行。
二、加强险工险段排查工作
要加强防洪险工险段和山洪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要有针对性的制定科学方案或应急预案。要严肃查处河道无证采砂、在禁采区采砂,以及越权、越级发放许可证等违章违法采砂行为,并及时清除行洪障碍物,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督促在建工程加快进度,落实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方案,确保主汛期工程安全。要加快修复前期山洪水毁工程,保证洪水安全下泄和灌溉引水需要。地区水利局要尽快组成工作组,对各县市、各单位完善防洪预案、抢险储备物质、疏通山洪泄洪通道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切实抓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
各级水管部门要强化水库、水电站和其它涉水工程的管理,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做好水库度汛方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科学调度,加强管理,预留防洪库容,确保各水库按汛限库容蓄水,严禁超蓄,杜绝水库溃坝事件发生。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严肃追究不服从防汛调度指挥行为;要加密巡坝次数,及时排查隐患;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
据分析,叶河、盖孜河流域仍然可能发生严重旱情。各县市、各流域管理单位要加强农、林、水利部门会商管水制度,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灌溉督查,严防大水漫灌;加大地下水开发力度,保证农业生产用水需要。目前,小海子水库蓄水只剩300万方,叶河来水持续较低。地区水利局和叶尔羌河流域管理局要会同有关县市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畜引水安全。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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