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7-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为深入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加快推进我市市域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逐步构筑一个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搞好规划设计,指导城市扩容提质
中心城市要按照“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发展目标,加快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河津、闻喜、永济要按30—50平方公里的发展目标加快城市总规和各项详规的编制,建成中心城市的卫星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其余各县城要按20—3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规划建设。以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搞好近期建设片区详细规划,指导新区建设;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有序推进旧城改造;标志性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注重塑造景观风貌,突出地方特色。
加快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绿地系统、供水节水、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城市照明、排水与污水处理、环境卫生与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等市政行业专项发展规划的编制,实施市政设施建设扩容提质。市政公用行业专项规划,中心城市2012年6月底要全部编制完成,按规定审批实施;各县(市)要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审批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加大市政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加快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建设。中心城市要加快东部新区、北部新区和盐湖生态区建设,推动盐湖新区和空港新区组团快速发展。各县(市、区)要统筹城市与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要向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延伸。强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的经济功能,以产业集聚促进人口向城市转移。要以现有工业园区和产业布局为基础,加快“5+15”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形成道路通达、功能完善、方便快捷、服务配套的产业集聚区。
2.加快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小街巷,配建停车场,形成路网长度、密度和动态、静态交通体系科学合理的城市道路系统,彻底改变交通拥堵的现状。统筹各类地下工程管线布局,配套建设地下公共管沟。按照国家养护定额,确保养护经费足额到位,严格执行道路养护规范,提高道路养护质量。
3.加快供热、供气和供水设施建设。加大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力度,大力发展地(水)源热泵、生物质能及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新型供热方式,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热电联产在集中供热中的比例,积极探索热、电、冷三联供的发展模式。加快对老旧二次管网和庭院管网的更新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供热管网跑、冒、滴、漏和供热温度不达标等问题;大力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到2015年运城市区达到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以“气化山西”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用气结构,不断提高燃气普及率和管道天然气气化率。加快完善城市燃气管网,积极推进中心城市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加快芮城、垣曲、平陆等县燃气管网工程,实现天然气全覆盖。
加快对供水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运行50年以上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10%以下。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实施水质督查,确保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公共供水安全。
4.不断提高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确保出水水质和运行负荷率达到国家的有关要求。到2015年运城市区排水管网密度达到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到2012年全市所有污水处理厂都要建设污泥处理设施,并实现污泥合理处置;到2015年实际运行负荷率都不得低于75%。大力推行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三年内各县(市)都要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并配套建设大、中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和污水处理站,彻底解决生活垃圾运力不足、垃圾渗滤液排放等问题,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所有生活垃圾处理场都要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实现渗滤液合理处置,杜绝二次污染。
5.提高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和改造水平。加强功能照明设施建设,强化景观照明管理。到2012年,运城市区主次干道装灯率、亮灯率要达到100%,其他道路均达到98%以上;各县(市)城市道路的装灯率、亮灯率均要达到95%以上。推广照明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积极推进绿色照明。中心城市到2012年、各县(市)到2015年全面淘汰国家规定低能效、高能耗的城市照明产品,实现累计节电25%的目标。
(三)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1.实施老商业区的改造。各县(市、区)对城市建成区内功能混杂、环境较差、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老商业区实行综合改造,打造一批集休闲、娱乐、商务、旅游、文化等功能为一体的商贸街区。
2.实施城中村的改造。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城中村改造的配套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改造。在新区开发建设的同时,要对控制范围内的村庄同步进行改造,统一纳入城市管理范围。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妥善解决拆迁安置、就业社保、集体资产处置等问题,保证改造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3.实施棚户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加大棚户区和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实施以整容、拆违、补建、配套等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程,提升小区的环境质量和居住条件。
(四)开展环境容貌专项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要围绕“环境卫生重点治‘脏’,道路秩序重点治‘乱’,城市容貌重点治‘差’,群众入厕重点治‘难’,绿化品质重点治‘低’”的目标,开展环境容貌治理。一是规范清扫保洁,重点整治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卫生死角。二是规范摊位摆设,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保证道路功能。三是规范广告牌匾设置,重点整治店招牌匾乱设乱挂。四是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和改造一批城市公厕,解决群众入厕难题。“十二五”末,永济市、夏县力争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中心城市争取1—3年内创建成为省级卫生城市;“十二五”末,50%的县(市)建成省级卫生城市。五是实施园林绿化增量、城市公园升级工程,重点解决城市绿量少、绿地布局不均衡、绿化工程设计水平低、园林工程精品少的问题,逐步提高绿化档次。到2015年,每个县(市)都要建成一座生态公园。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3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以上。积极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园林道路和星级公园”创建活动,中心城市、永济市要力争创建成省级园林城市。
(五)开展设施运营提质治理,提高服务质量
市政公用企业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人员培训,提供优质安全服务,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制定企业运营监管标准和运营考核办法,实现企业运营考核、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信息监管系统等三个全覆盖,切实提高“三供”企业的保障能力、“两处理”企业的减排能力、供热计量改革和城市照明的节能效果,确保市政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营。到年底,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城市照明、风景名胜十个市政行业运营监管信息平台要实现正常运行。城市节约用水、绿色照明、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要有新的突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要大幅提高。
(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建立高效有序的城市管理运行模式和管理体制,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十二五”末,基本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和“12319”城建热线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服务体系,形成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的城市管理机制。通过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中心城市和各县(市)每年都要创建1-2个“山西省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永济“十二五”末要力争创建宜居城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推进特色城镇化工作领导组负责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扩容提质大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把城市扩容提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建立“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领导体系,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城市扩容提质工作顺利推进。
2.严把规划关口。强化规划前瞻性、操作性和权威性,努力实现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要切实落实规划编制资金,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及各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要加大规划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惩处规划违法行为。
3.建立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省、市对扩容提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市推进特色城镇化工作领导组将建立信息报送、工作督查、工作考核、严格奖惩的机制,确保此项工作的扎实推进。
4.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注重对城市扩容提质效果的报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和素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开辟专题或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发展,全民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扩容提质行动顺利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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