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河南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02-07-2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漯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漯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方案
“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将继续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制度。为了切实巩固我市“城考”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城考”工作,经研究,制定漯河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分解方案:
一、“城考”是一项综合性考核。“城考”的结果,集中反映了城市的经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的状况,体现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城考”工作的开展,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是构建我市“开放型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二、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和“制定规划,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运行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城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市环保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搞好“城考”指标的上报工作。
三、有关指标值及监测数据必须于每年的1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市环保局。
四、此项工作作为年度环保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环保局统一组织考评,考评结果上报市政府目标办。市政府将根据各有关部门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惩。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目标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单位,否决年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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