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遵府办发〔2008〕34号 |
颁布日期:2008-03-1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遵府办发〔2008〕34号
关于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008年1月以来,我市发生了50年一遇的凝冻灾害,各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坏,严重影响了灭火救援工作的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石宗源书记关于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的指示精神,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消防基础设施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抓重建、保民生、促和谐”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千方百计抓重建,尽心竭力保民生,把争取时间放在首位,超常规开展工作,全力弥补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完好,性能发挥正常。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华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良忠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蒋明强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冯新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贺诚市供排水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龚伟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和上传下达。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
三、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时间:
自2008年3月15日开始,至3月30日结束,为期15天。
(二)检查内容:
1.各级建设、城管、消防以及供排水公司要成立联合检查小组,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①市政消防管网是否冻裂、阀门是否完好;
②市政消火栓是否损坏、启闭是否正常;
③市政消火栓出水压力、水量是否符合要求;
④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是否完好;
⑤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自查以下内容:
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情况:水枪、水带、接口是否完好有效;楼顶试压栓是否能出水;室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管道及消防水池是否采取防冻措施。
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情况:喷头情况;末端试水装置是否能出水,进行末端试水时是否能与消防控制设备实现联动;消防水泵是否能正常工作;管道及消防水池是否采取防冻措施;维护管理人员是否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情况:探测器的完好情况;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否完好有效;火灾事故广播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设备各项功能是否能正常运行;操作管理员是否熟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
④气体灭火系统情况:系统组件是否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各喷嘴孔口是否有堵塞;灭火剂是否净重是否小于设计量的95%。;
⑤防排烟系统情况:风口是否有堵塞;防排烟系统是否能正常启动。
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⑦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⑧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以及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除搞好自身的消防工作外,还要指导、督促本系统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教育、卫生等系统要组织开展对学校、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确保不发生火灾。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准确分析和把握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新特点、新问题,研究制定新对策,进一步抓好灾后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为提高市政消防基础设施抗低温能力,各地政府新建的市政消火栓,宜设置不低于总数20%的地下式消火栓;地上式消火栓要采取科学防冻措施。
(三)此次检查包括各镇乡的市政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各县将检查情况汇总后(表格附后)在3月30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力,电话:8653620)。
(四)各地对检查出的隐患,务必在2008年5月底前整改完毕。
(五)市政府将成立督察组对各县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因工作不力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将依法追求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建筑消防设施单位自查统计表
附件二:各地区消防设施损毁情况汇总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