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机构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财政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0-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机构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合肥市财会成人中专学校、黄山市财政干部学校、阜阳市财政干部学校:
现将《安徽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机构考评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月十八日
安徽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机构考评暂行办法.doc
http://www.ahcz.gov.cn/templetlib/upload/2010-11-29/129096125729958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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