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莆政办〔2010〕142号 |
颁布日期:2010-08-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落实市委市政府奋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0〕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制定的《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奋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落实市委市政府奋战150天打好生态
环境保护战役工作方案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
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全面完成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滨海宜居城市建设,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完成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为目标,全面贯彻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切实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深入推进城区内河整治工程,确保全市环境质量、污染减排达到预期目标、环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实现,为实施“十二五”环保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90%以上;木兰溪流域水质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东圳、古洋水库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秋芦溪流域、外度水库及城市内河水质较2009年有明显改善;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达到2239吨以上,力争达到2650吨,排放量控制在1.87万吨以内,比2009年下降6.2%;二氧化硫(SO2)削减量要达到1700吨,净削减量达到1000吨,比2009年下降3.1%。排放量控制在3.27万吨以内。
三、整治任务及进度安排
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共实施饮用水源整治、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流域内河整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四大工程,包括31个具体项目,其中年内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24个,年内动工建设项目3个,年内重点突破前期工作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253576万元,其中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7467万元。
(一)饮用水源整治工程。饮用水源整治工程有6个项目,总投资30010万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5749万元,其中年内建成或部分建成的项目2个,包括:东圳水库、外度水库保护区畜禽养殖整治工程和东圳水库截污建设工程。年内动工建设项目1个,为涵江区饮用水源应急工程。年内重点突破前期工作的项目3个,包括:涵江区第二饮用水源(乌溪水库)建设工程、东圳水库淤泥疏浚工程和东圳水库分层取水工程。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有17个项目,总投资99612万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39818万元,其中年内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16个,包括:7个污水处理厂(21.8万吨/日处理能力)、配套管网(269.8公里)建设、莆田市大湖垃圾场渗滤液处理及配套扩建工程、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32个垃圾转运站项目建设。年内重点突破前期工作项目1个,为涵江区江口污水处理厂工程(2万吨/日)。
(三)流域及内河整治工程。流域及内河整治工程有3个项目,总投资108144万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1900万元,年内建成或部分建设项目1个,为木兰溪二期霞林段防洪工程。年内动工建设项目2个,为城区护城河清淤护岸工程和木兰溪三期荔涵段防洪工程。
(四)主要污染物减排建设工程。COD、SO₂减排建设工程共有6个具体项目,总投资76512万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40361万元,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关停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小企业、COD治理减排项目、重点企业SO₂减排工程、关停排放SO₂的非电小企业、推进重油改气工程,均为年内要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
整治工作具体任务及进度安排详见附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决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傅冬阳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卓继祖、卓金贤、林天耀、张建华、郑炳粦、陈国华担任。成员由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各分管领导组成。指挥部主要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研究分析和督促落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小组、流域(饮用水源)及内河整治工作小组、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工作小组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小组。
1.办公室主任:卓金贤,副主任:谢春霖、陈金枝、占飞豹、陈文棋、林荔煌,主要职责是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2.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小组,组长:郑炳粦,副组长:王明辉、占飞豹、陈金枝,主要职责是负责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督察、统计、通报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及材料的汇总上报等。
3.饮用水源及内河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张建华,副组长:王明辉、占飞豹、陈金枝,主要职责是负责饮用水源和内河整治工作的督察、统计、通报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及材料的汇总上报等。
4.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工作小组,组长:陈国华,副组长:陈金枝、陈文棋、林杰,主要职责是负责防洪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统计、通报和相关文件的起草及材料的汇总上报等。
5.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小组,组长:林天耀,副组长:张平生、谢春霖,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在建污水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处理厂的督察督促和已建成污水厂的运行监管,及时做好相关文件的起草及减排数据核查统计和材料的汇总上报等。
(二)加强督查。各工作小组要采取拉网式不间断巡查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责任单位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通报和预警,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会同监察等部门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各工作小组要每周到现场督察一次工作进展,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汇报和推进会,并向各级各有关部门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服务。各工作小组在加强督察的同时,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一是要加大对重点建设任务的服务。要积极协调解决各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主动靠前、积极服务,努力为重点建设项目的早日建成投运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二是要加大对污水处理厂运行前期准备的服务。各级环保、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污水处理厂提前做好运行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培训工作,要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期间就提前介入,指导厂方按照有关规范配置相应设施;同时要加强对污水厂运行调试期间的技术指导,切实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三是要加大对各在建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的服务。各级环保部门在各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大湖垃圾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建成之前,及早进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对属于本级验收权限的,要开辟绿色通道,要将相关验收工作作为优先、重点工作予以保障;对属于上级环保部门验收权限的,要积极向上沟通协调,尽快通过验收。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决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报道,努力在社会上营造出积极支持我市环保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主要工作措施有:一是以莆田环保信息动态的形式,向省市有关领导及相关单位报道莆田市关于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的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在湄州日报、莆田晚报等报刊媒体上开辟环保宣传专栏,重点报道生态保护战役的进展情况、典型事例、工作的决策部署、服务指南解读等;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在正面报道重点工作取得主要成绩的同时,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要求整改拒不执行的典型个例进行曝光;四是加强环保网站的信息更新报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进行“决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的专题报道,及时更新专项工作动态。
附件:奋战150天、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战役主要任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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