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淮政办秘〔2013〕119号 |
颁布日期:2013-12-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皖国土资明电〔2013〕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工作有关要求,本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摸清我市“小产权房”底数,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维护土地、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底排查全市范围内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基本情况;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依法查处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
三、工作安排
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法的方法,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
1.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
2.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引导舆论,向社会警示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取得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3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范围内历年来建设、销售“小产权房”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彻底的摸底排查工作;对“小产权房”摸底排查的同时,发现“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依法制止查处,责令停建停售,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势头。各县(区)政府对摸底排查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安徽省县(区)“小产权房”清理情况统计表》和《安徽省县(区)“小产权房”清理情况汇总表》,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工作书面报告和报表报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城乡建委、城乡规划、房管部门要积极指导协助各区人民政府做好“小产权房”摸底排查和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三)分析统计上报阶段(201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上报的清理“小产权房”项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认定,汇总填报《安徽省淮北市“小产权房”清理情况统计表》和《安徽省淮北市“小产权房”清理情况汇总表》,并于2013年12月15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1月30日)
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违法建设不同时段、违法情节等情况,分类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小产权房”集中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小产权房”问题由来已久,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如不尽快采取措施,在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过程中,蔓延速度会越来越快,范围会越来越广,清理难度也会越来越大。因此要认清当前“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宗泽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郑玉怀、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庆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管、城管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淮北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部门要安排1名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承担办公室安排的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国土部门要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负责核实“小产权房”土地登记情况,不得为“小产权房”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依法查处新建、在建“小产权房”非法批地、非法占地行为。城乡规划部门负责核实“小产权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情况,不得为新建、在建“小产权房”发放建设规划许可证。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核实“小产权房”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不得为新建、在建“小产权房”发放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负责核实“小产权房”房屋预售许可证发放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情况,不得为新建、在建“小产权房”发放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在建“小产权房”的发现、制止、查处和取缔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迅速组建“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作用,负责完成本辖区内“小产权房”摸底排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新建、在建“小产权房”行为。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确保工作既有效开展又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日常监管,源头预防。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淮北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厉问责。
附件:1.淮北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安徽省县(区)“小产权房”清理情况登记表》
3.《安徽省县(区)“小产权房”清理情况汇总表》
2013年12月2日
附件1
淮北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方宗泽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郑玉怀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李文才市城乡建委副主任
邹浩市房管局副局长
邵珠光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张震市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牛犇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胡远文濉溪县政府副县长
郜锦华相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徐涛杜集区政府副区长
任浩烈山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刘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震、邹浩、牛犇同志为副主任,具体负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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