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法 > 著作权利用 >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
发表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393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著作权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8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