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内容
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软件的发表一般意味着软件本身开始脱离著作权人的直接控制,在多数情况下是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开始。 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将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定为开发者。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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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软件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侵犯软件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 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 (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的署名的; (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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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是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依《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 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二、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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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适用问题(著作权诉讼适用)
人民法院仅应对外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查就可以了,而不用对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予以重新确定。 在适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处理涉外纠纷时,还要注意我国缔结或参加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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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期间规定(著作权诉讼适用)
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与其它的涉外案件一样,其审理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审理期限的限制。此种规定,对涉外知识产权诉讼,这类较复杂的诉讼而言,也是合理的。审理期限短,并非一定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正义能得到伸张。法律上的正义不仅是实体上的正义,而且是程序上的正义。而合理的审理周期是诉讼当事人能够获得程序正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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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王红星、赵坤侵犯著作权案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被 告 人:王红星、赵坤 案 由:侵犯著作权罪 一审案号:(2003)京海法刑初字第2434号 2003年11月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2003)京海检经诉字第6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红星、赵坤犯侵犯著作权罪,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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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诉苏州市西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权著作
原告:新力唱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公司) 被告:苏州市西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娱乐公司) 原告新力公司于2003年12月12日发现西部娱乐公司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将新力公司享有著作权的黎明演唱的《两位一体》、《全日爱》、《酸》三个作品(mtv)以卡拉ok的形式向公众放映,遂以新力公司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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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上海正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侵犯著作权纠纷
原告上海正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第1幢。 法定代表人杨志勇,运营总监。 委托代理人王新红,北京市普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黄友义,该中心主任。 委托代理人邓亮,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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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与周林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赵欣,女,汉族,1977年9月6日出生,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住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原告周林诉被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书生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林及其委托代理人徐家力,被告书生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储备、赵欣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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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卡拉OK版权保卫战广东、湖北、辽宁多点开花
在诉讼过程中适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通过庭审网络直播扩大案件影响。近来,各地司法部门不断创新思路,针对卡拉ok版权纠纷中权利人维权难、取证难的难点问题,灵活采取多种对策,取到了较好的效果,对此类案件的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财产保全防止恶意转移 2009年9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作出对5家ktv经营场所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并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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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与立建议法
各国侵权行为法及其司法实践中遵循的惯例。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全部赔偿原则,是指侵权人应当赔偿因其侵权行为而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补偿的各种损害。 确定全部赔偿原则是著作权本身的特征及侵权损害后果的多样性决定的。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不像有形财产那样有确定和固定的价值,其受到侵害时也不会像有形财产那样直接表现为财物的毁损或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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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著作权纠纷]
怎么解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怎么解释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一项关于著作权的民事法律制度民法规定,任何人因自己的行为使他人财产造成损失,都应当予以赔偿。这种损害赔偿制度包括著作权损害赔偿制度、著作权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以及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制度等等。 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如何进行赔偿?这是当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的难点问题,也是著作权侵权行为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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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版权管理机关可以受理涉及数十种侵权行为的案件,并做出行政处罚。受理案件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投诉,也可根据举报人的举报,或主动对市场的侵权事实进行查处,对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种类有以下几种: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 4、情节严重的,没收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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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诉前保全措施
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诉前保全措施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诉前保全措施有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两种方式。 一、财产保全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由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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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著作权纠纷]
湖南王跃文诉河北王跃文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北京中元瑞太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公司)、华龄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并与其不正当竞争,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湖南王跃文诉称:原告是国家一级作家,因自己的作品而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小说《国画》是原告于1999年创作的作品。2004年6月,原告在被告叶国军处购买了被告华龄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国风》,该书作者的署名为“王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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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小说创作也不应侵害他人名誉
对人物名誉的侵害。这个道理应该说很简单,但遗憾的是,许多人都不这样想。 诽谤罪,法律早有规定,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对于名誉侵权,最高法院也有详尽的司法解释。即便作品未写明真实姓名和住址,但事实是以特定人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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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由两则案例析著作权侵权纠纷主体的确定
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认复制了侵权光盘,并同意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销毁库存录音制品等。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被告将赔偿款存放在中国音像协会。原告得知此情况后,向中国音像协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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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由本案谈形象权与肖像权 著作权的区别
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前提下,多次使用原告的照片制作广告,显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其行为是有悖于法律规定的。被告的行为构成侵犯原告肖像权是无疑的。故认为应判决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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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
姓名权与著作权
我想用已经发表的文章。例如:萌芽、读者上面的某些文章。还有网站上的一些文章。我会注明作者姓名,以及摘自什么刊物(或网站名称)。文章作为宣扬文化气氛之用,张贴在学校的某些地方,供大家一块欣赏。这里面没有商业性质,只是不知道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 最佳答案 为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供教学和科研人员使用而没出版发行的,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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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著作权纠纷]
未成年人能不能享有著作权 发明权 荣誉权
案例:年仅15岁的宋x搞成了项发明,各种荣誉也将接踵而至,其发明专利权、荣誉权由谁享有呢?是宋x?还是她的父母? 评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起就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发明权、著作权、荣誉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上述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受年龄的限制。宋x搞出一项发明,依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当然享有发明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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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