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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表时间:2012-06-06 浏览次数:309

上海世博会开幕以来,随着上海世博会影响力和潜在商机越来越大,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快速增长。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世界博览会专有权行动方案》和《关于保护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若干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开展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5月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112件,专项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没有发生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大案要案。

从立案查处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情况看,多数案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动行使职权而查办的,少数案件源于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和上海世博会赞助企业的投诉举报,例如厦门市工商局根据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投诉立案查处厦门某影像艺术有限公司在其举办的摄影比赛及其网站等商业宣传中,擅自使用世博会会徽等专有标志案件;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世博会赞助企业投诉立案查处某网站擅自商业使用世博会标志案件等。

从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区域分布来看,随着上海世博会的召开,案发地域已扩至全国大多数省份,主要集中在上海以及周边省份,发达地区的案件明显多于不发达地区。

从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两大类,一是销售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商品,特别是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饰品、文化用品等小商品,这类案件案值一般较小;二是擅自将世博会标志用于促销、宣传、广告等商业活动中。

从世博会标志侵权主体来看,大多数是与世博会毫无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还包括与上海世博会直接相关的企业以及与其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等,前者多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使用世博会标志。

上海世博会开幕一个多月来,世博会标志保护整体态势比较好,专项行动成效比较显著。实践证明,世博会标志保护的工作机制是适应世博会要求的,这一阶段的专项执法主要呈现出三个方面的显著特点:

第一,点面结合,监管到位。各地根据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的时间跨度长、任务要求高的特点,注重点面结合,科学安排,统筹兼顾。一方面,着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另一方面,把世博会标志保护工作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利用经济户口巡查加大世博会标志的保护力度。上海市工商部门把对本市重点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商场)、世博园区周边区域、主要商业街区、主要旅游景点和机场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监管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加强整治。如静安分局在韩城服饰礼品市场内的显著处张贴世博商标保护通告、市场禁售通告,制作公示栏,悬挂宣传横幅,并加强监管力量和巡查频次,实施动态监管,有效防控售假行为的回潮;闵行分局通过约见市场主办单位和召开市场商户会议,进一步明确世博会期间的世博商标保护要求,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经销商品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商户签订《迎世博,保护知识产权商户承诺书》,不断强化经营自律;徐汇、卢湾等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陕西南路、淮海路等商业街上黄牛拉客、窝点售假的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浙江省工商部门充分调动基层监管力量,依托责任区监管、工商经济户口管理、信用监管等有利因素,开展世博标志保护风险点的排摸工作,构建世博标志保护防火墙。据统计,该省备案的世博标志保护风险点达97 个,其中杭州、宁波、温州等重点地区备案的世博标志保护风险点多达1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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