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法 > 专利法 > 专利实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发表时间:2013-04-15 浏览次数:4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13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15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3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通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0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条规定增加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专利实施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