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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否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
发表时间:2012-06-15 浏览次数:473

问:我丈夫发明了一种制浆机器并申请了专利,现我想和他离婚。请问,离婚后我是否可以享有该专利?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可以要求分得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知识产权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但知识产权本身是不可分割的,除非你们双方约定,将专利权转让于你,否则你无权享有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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