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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要领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237

1. 确认转让方是否为合法的专利权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后取得专利权,成为新的专

利权人。但作为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则必须是具有专利权的人或单位,即专利权人。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由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所有或单位所

有或持有。个人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归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所有;集体所有制单位提出专利申请的

,专利权归提出申请的单位所有;全民所有制单位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归提出申请的单位持有;由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协作或一个单位接受另一个单位委托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提出专

利申请的一方或共同提出专利申请的双方共同所有或持有。因此,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可以包括以

下几种:

(1)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提出申请的个人;

(2)专利申请被批准后,提出申请的单位;

(3)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包括通过继承、转让取得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

2. 明确专利权转让前发明创造的实施情况及后果

在专利权转让之前,专利权人可能已经实施其发明创造,或者通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或专利实施许

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由于专利权的转让,专利权人发生变化,实施专利和许可他人实施专

利的权利归属于受让方。转让方不再享有专利权。因此,对在专利权转让合同成立以前原专利权人已经

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专利,或通过合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情况,应当作出适当的处理。

(1)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发明创造专利的,在订立专利投转让合

同时,当事人应约定转让方是否能够继续实施该发明创造。如果当事人未就此作出约定,则合同成立后

,转让方应当立即停止实施该专利。

(2)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与他人就该项专利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正在履行的,

在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中约定原实施许可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处理。如果当事

人未就此作出约定,则合同成立后,原实施许可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 明确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理由及法律后果

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都可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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