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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专利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专利实施、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转让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2、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其中“zl”表示“专利”,第一、二位数字表示提交专利申请的年代,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类别,第四位以后为流水号和计算机校验位。 除上述内容之外,标注者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咨询律师: 胡骅
对专利权的保护是自申请日就有吗 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心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的排他独占权。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权肯定受到保护。但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至授权前,权利也受到保护,只是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也不同。 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自申请日起至该申请公布前,这时申请处于保密阶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现将《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予以公告。 说明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单独的专利制度,施行香港《专利条例》和《注册外观设计条例》。为方便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办理有关申请专利手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宣告无效没有期限。对于授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若对其的新颖性有异议,可以向专利局提交意见陈述书,针对有异议的专利申请表达意见并及时提交相关背景技术的专利或非专利文献和其他证据。
咨询律师: 胡骅
可以相互转换,而且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相互转换,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经常发生的情况,但实际操作起来要讲究技巧。因为申请人对自己的发明创造,往往不能准确地判断其技术方案的创造性的高低,所以,在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对于申请发明专利还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把握不准,难以决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
咨询律师: 胡骅
[专利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行使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将申请已获批准的专利分立成两项以上的专利的权利,这就是专利的分案申请。 分案申请必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 一、提出分案申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非职务发明创造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非专利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资格,是指有资格申请他人的专利发明、设计为自己的专利的人,他们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通过艰苦的劳动,获得的智力成果,当然只有他们才具备申请专利人的资格。但是,下面几种非发明人、设计人也可以申请专利,也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发明人、设计人,可以把别人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为自己的专利,成为专利权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的授权和驳回
专利申请的授权和其它可能的结局 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就进入授权阶段。然而,并非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能批准为专利。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经过审查程序,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结局:申请被主动撤回、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被驳回和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对于不同的结局,申请人可能需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或办理不同的手续。 1.专利申请被主动撤回 申请人提出申请以后,由于情况的变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局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发现申请有下述情形的,该申请将予以驳回。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3)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4)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5)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6)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7)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8)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咨询律师: 胡骅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申请,应当依照合作者之间的合同约定申请专利,如果没有合同或者约定,其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合作者各方共同享有,如果其中一方或多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合作的其他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客观限制的存在,专利的申请更是要求高,难度大。聘请专利代理人进行专利申请才有利于申请的顺利进行。我国《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专利保护] 专利信息的五种分类
专利信息可分为以下五种信息,即: (1)技术信息:在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等专利文献中披露的与该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有关的信息,以及通过专利文献所附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文献间接提供的与发明创造相关的技术信息。 (2)法律信息:在权利要求书、专利公报及专利登记簿等专利文献中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权利有效性有关的信息。
咨询律师: 胡骅
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必要时,应当有附图的规定。 对说明书中有附图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商标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9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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