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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假冒注册商标案宣判
发表时间:2012-06-25 浏览次数:509

“动用刑法是对侵权行为最重的处罚,也是对知识产权最有力的保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丁寿兴院长这样概括,昨天在浦东法院审判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这也是去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后,上海第一例适用该司法解释规定且涉案数额特大的假冒注册商标案。

站在被告席上的卞虹林和李峰不会想到,他们这次“重操旧业”所付出的代价比以往都要惨重。

去年5月至9月,卞虹林和李峰在租借来的浦东三林镇新春村的私房里,招募了9名外地工人,从事包装假冒“中华”、“红双喜”、“牡丹”和“大红鹰”等知名品牌香烟。直至9月22日,接到举报的烟草专卖局和公安机关查获卞李二人的制假窝点时,他们所制造的假冒名烟的总价值已达4962942元。

在造假时能给卞李二人带来巨大利润的知名注册商标,在法庭上就成了为他们罪行定性的依据。

浦东新区法院最后判决,卞李二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和10万元。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是新的司法解释的精神和立法本意。”丁寿兴院长说,无论是从刑期判决还是经济制裁,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带来的影响注定是积极的,“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在加大对知名企业保护的同时,也加大了对造假行为的威慑。”

丁寿兴院长介绍,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主要有四大类,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新的司法解释对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起点、个人犯罪量刑幅度等法律适用问题都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构成犯罪的门槛降低了,如本案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由原来50万元降低到25万元。

昨天,审理此案的合议庭成员均是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除了担任审判长的丁寿兴院长外,还有知识产权庭陈惠珍庭长和倪红霞法官。

据丁寿兴院长介绍,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是全国首家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基层法院,由于法院辖区拥有众多外企,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也备受关注。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以及行政案件,形成了“立体”保护知识产权的一整套机制。

这也就是深受国内知识产权法学界赞赏的“浦东模式”。1996年起创设的“浦东模式”已迈入第10个年头,丁寿兴院长表示,拥有10年经验的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在贯彻两高新的司法解释中,像这样涉及用刑法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案件今后还会不断出现。丁寿兴院长最后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落实,最终还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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