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何主张优先权?
发表时间:200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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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主张优先权的,应当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写明首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申请号和登记国家,并且提交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商标主管机关证明)。上述证明文件可以在商标申请日后的三个月内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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