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保护 > 世博标志、口号等不得随意用于商业宣传
世博标志、口号等不得随意用于商业宣传
发表时间:2012-06-07 浏览次数:260

随着上海世博会的逐渐临近,世博的一些相关标志,吉祥物“海宝”,“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口号等等,都渐渐成为热门。不过,商家在使用这些世博标志、口号之类的文字或图形时,可一定得当心,否则一不小心就会遭到工商部门的查处。

据市工商局昨天发布信息显示,我市工商部门已经拟定计划,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三次集中整治行动。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世博会纪念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和商标印制领域三个环节,重点检查商品则主要为带有世博会标志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商品。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世博会标志受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不得非法使用。这些标志包括: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徵记或其他标志,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徵记或其他标志,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名称、会徵、会旗、吉祥物、会歌、主题词、口号等。据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在江北已有个别企业,因在媒体上发布广告称“参与2010上海世博会”,并多次使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上海世博会”等世博会标志,而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世博标志、口号等不得随意用于商业宣传”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商标保护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17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