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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
发表时间:2015-04-03 浏览次数:494

  反向工程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产品进行拆卸、测绘、分析等而获得的有关技术信息。

  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年1日17日公布“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规定:通过自行开发研制或者反向工程等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不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即通过自行研发或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不属非正当竞争行为,正式为反向工程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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