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他遗留的债务怎么处理呢?作为债权人,其债权是否随债务人的死亡而灭失呢?可否要求债务人的子女偿还债务呢?其实,债权人若试图让子女偿还父亲的债务,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
1、债权人应当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起诉
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是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会失去胜诉权,导致债权债务名存实亡。这种情形下即使可以向债务人的子女主张权利,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父亲留有遗产,且由子女继承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因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父债与其子并无直接关系。
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子女继承了遗产,应该在继承的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假设子女放弃继承遗产的,子女就不存在还款义务。
在现实生活、工作中的实践问题,也许看起来跟本文的问题差不多。但细微的差别就可能需要完全不同的处理。怎样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保证自己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非常重要。所以遇到问题的时候最好还是事先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尽可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百七十四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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