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有关于借钱不还应该借助怎样的法律手段
律咖网免费法律咨询为您提供债权债务一系列问题。如果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律师在线咨询。开封律师将为大家详解讨要欠款,并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内容 :律师,您好,不好意思在您百忙中打扰您,想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借钱不还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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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条怎么写才对
个人借条怎么写才正确? 泰安律师 回答: 借条格式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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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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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怎么写
我想写个借据,不知道怎么写! 济宁律师 解答: 借款借据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向甲方出具本借据并达成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万元,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到期时,甲方应主动归还乙方全部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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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浅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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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案例谈“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我办理的一个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前几天下来了,我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我们的诉讼主张得到了支持,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民事借款关系,却因为我的当事人缺乏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将“借条”写成了“欠条”,因此给诉讼造成了很多不应有的麻烦。通过这个案件,我意识到可能还有很多人与我的当事人有着相似的观念,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回事。但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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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注意事项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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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条怎么写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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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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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
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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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都属于债权凭证,它们的法律效力没有高低之分;只是二者在具体的适用情形上有所区别: 第一,借条是指借别人的现金或财物时写给对方以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一种便条文书;而欠条则是借了别人钱财在已经归还了一部分的情况下,对拖欠部分所写的以证明此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证明;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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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写空借条不受法律支持
白纸黑字的欠条却引出了让人一头雾水的借贷纠纷。日前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就处理了这样一起官司。 原告张某、李某诉称:我们系夫妻,2008年2月29日借钱给被告赵某人民币10万元整,按银行个人存款利息计算期限一个月。2008年3月29日向赵 某索要借款,赵某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偿还,遂诉至宣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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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计算 许某在1995年7月20日因经营木材缺少资金向我借款2万元,当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借条上仅写明:“今借李明现金2万元,借款人许某。”事后我口头催要过几次,可他至今一直未还款。听人说,借条超过两年便失效了,即使起诉也不能胜诉。请问,该借条还有效吗?据此借条起诉能胜诉吗? 你的疑问实际上涉及到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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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人与领款人不一致时,谁是借款人?
2010年12月某日晚,乙找到甲,希望借款60000元,并由同来的丙(乙丙为史兄弟关系)作担保。写借条时,甲提出丙是公务员有稳定收入,要求以丙作为借款人,于是丙同意并书写了借条交给甲。借条写好后甲、乙到银行atm机上取款,丙独自离开。后乙未还款,甲起诉丙要求偿还,丙辩称实际借款人是乙,而且自己对乙是否实际拿到了钱也不清楚,故不同意由自己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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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许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当日出具借据一份,上写:今向李某借人民币100万元,利息按月利率2.8计算,定于2008年1月15日归还,从出款日开始计息。逾期加收双倍的罚息。该借据的下半部分内容为担保书,载明:我对以上借据内容确认无误,同意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范围为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保证期为借款到期后两年。王某在保证人栏签名确认。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许某于2008年7月31日归还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当日,借款人许某和保证人在借据上签署了“2008年7月31日已还10万元”字样,并签名确认。被告王某于2008年12月31日偿付李某借款本金10万元。此后,借款人和保证人未再履行还款付息义务,且借款人许某自2008年10月27日起下落不明。李某出于无奈于2009年3月10日聘请律师,将担保人王某及其妻康某一同诉至婺城区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夫妇共同偿付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40余万元;承担律师代理费两万元。 接到诉状后,被告王某夫妇共同答辩称:被告王某是金华市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当时借款人许某及被告王某的意思是让建筑公司进行担保,对担保事宜,公司的其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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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收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原创】指点迷津,柳暗花明!送人玫瑰,手有余香! 借条、欠条、收条在法律上的区别 借条、欠条、收条是日常生活或经济活动中最常用的基本凭证。虽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相差甚远。在法律效力、诉讼时效和当事人举证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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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法律区别
在我们日常来往中,很多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不然,对两者之间是有明显的法律区别的。 1、内涵不同 借条与欠条均是用来作为某种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或凭证。但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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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怎么写?
好多人可能感觉写欠条很简单,可就有很多欠条到了法院,麻烦多多,最后可能拿着欠条打不赢官司。 1,最好一式2份,两方签字。免对方涂改说不清楚。大家知道签字表示对以上内容的认可,如果就别人手里那一份,你没有,好,对方把上面加上一些内容,比如写着借一万,空白处别人加了一句又借一万的话,到了法院,你就可能被法院判决还2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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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民间借贷中,借条或欠条常常扮演着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加区分的相互混用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现将二者的区别分析如下: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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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
录音中,钟女士承认有人提醒她“今后不论什么人还钱或者要钱都要给复印件,不要给原件。”钟女士认可录音内容,但表示给复印件只是为了确认还款数额。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梅先生应返还钟女士借款8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共计10900元由梅先生承担。 评析: 测谎也能作为判案依据 原、被告的说法完全相反,初听起来似乎都说得通。到底谁在说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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