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款合同被朋友骗钱是否可以起诉
发表时间: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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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法律咨询:
朋友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了我17万,请问当时我什么收据都没拿,有10万是银行转账的有7万是现金,他老婆和几个朋友肯做证人,报案公安会立案吗?还有什么办法?
律咖网律师解答:
这个案件因为没有书面的借款合同,认定其构成犯罪的可能性很小,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借钱后用于非法活动。有这些证人作证及银行转帐单即可依法起诉。非常有帮助。
相关法律知识:
借款合同如何变更终止
遇特殊情况,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一、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二、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三、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押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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