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发表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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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人的义务
适当管理义务。管理开始时通知本人义务。报告及计算义务。继续管理的义务。
(二)管理人的权利
偿还必要费用及其利息的请求权。本人应承担管理人必要的债务。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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