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债的种类 > 企业债务 > 关于企业重组的初步探讨
关于企业重组的初步探讨
发表时间:2012-03-09 浏览次数:53

企业重组是提高竞争力的需要

由于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企业办社会,辅助单位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重复低效投资等现象广泛存在,使得企业效率与效益低下,缺乏竞争力。重组是企业优化资本结构、优化产品结构、优化管理体制模式的一种手段。企业通过重组使各种不同资源能够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出企业人、财、物资源的能量,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要提高我国经济实力,务必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重组。但是,企业重组是一项说起来简单而实际操作过程复杂的工作,不仅涉及大量人、财、物,还涉及企业文化、管理模式等方面问题。要使企业重组达到预期效果,需要认真科学地分析、决策和组织实施,需要必要的财力支持和社会保障制度支持。

中船集团公司与国内其他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一样,留有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中船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多,资产分布地域广,资产性质多样,产品和服务类型也多样,下属企业还普遍存在“大而全,小而全”问题。这些因素严重束缚着集团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为此,中船集团公司已经作出了进行企业重组的方向性决策,并进行了一系列尝试。但是,要进一步使企业重组向纵深发展,在思想观念、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

欧洲企业改制重组的做法

我们在欧洲考察期间,着重了解了欧洲企业关于重组的做法。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主要内容的企业重组,是世界各大企业的经常性的做法。而以调整企业内部资源分配为主要内容的重组,在这次考察原德国国营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给了我们很大的启迪。

1990年,两德统一,原东德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即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大部分国营企业因此走上了改制重组之路。他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1.政府制定政策导向

在两德统一的大背景下,统一后的德国实行市场经济,政府对国营企业改制重组决心大,全盘接管了所有的国营企业,并且鼓励家族公司和大集团企业收购国营企业,只要符合改制条件,就按市场机制规范操作。因为资产评估监督、约束机制健全,他们不受国有资产流失或保值增值思想的束缚。

2.科学的企业存在价值评估和资产评估

对每一改制重组国营企业,政府先委托社会上权威的研究评估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该企业是否有存在的价值。若答案是否定,该企业则被归入破产行列;若答案是肯定,则计算出需注入多少资金才能使企业存活,政府根据评估意见,将企业推到市场竞卖。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企业重组的初步探讨”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连带债务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