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如何界定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
如何界定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有效政府采购合同的义务所应承担的不利后果。这种不利后果指的是民事责任而非行政责任,其产生的前提是存在着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的政府采购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将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当事人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严格地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政府采购合同]
拒签政府采购合同法律责任分析
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通知书发送后,不论是采购主体还是中标、成交供应商,实践中均存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现象,而且是屡见不鲜,频频发生。在拒签情形下,采购主体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还是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是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还是民事责任,众说纷纭。
咨询律师:
胡骅
[政府采购合同]
最新政府采购合同(一)
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7%,余下合同款项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于系统运行一年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1)《_________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需由_________区政府采购中心签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需由_________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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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政府采购合同]
2012最新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起诉任选一种)。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招投标中心一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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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