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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亲属移民条件
发表时间:2012-05-31 浏览次数:174

近亲亲属

近亲亲属仅指美国公民之亲属,包括:美国公民之配偶。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下未婚子女。包括美国公民之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之18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国公民合法领养之16岁以下未婚子女。21岁以上美国公民之父母。作为美国公民近亲亲属,可以在任何时候移民美国,不受配额限制,即没有绿卡等候期.

优先亲属

优先亲属受配额控制,根据关系又分为4种:

(1)家庭第—优先类:美国公民之任何年龄的未婚子女,,每年配额23,400名;

(2)家庭第二优先类: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婚子女,,每年配额114,200名,外加第一优先类未用完的3%。

(3)家庭第三优先类: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每年配额23、400名,外加第—.二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

(4)家庭第四优先类: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配额65,000名,外加前三个优先类未用完的名额。

申请美国亲属移民,申请人必须是该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移民只需申请的陈情人提交有关申请表格以及按规定需要的关系证明,同时证明该陈情人具有经济担保能力。按新的申请程序,申请材料须寄往移民局的地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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