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行政组织法 > 公务员法 > 公务员录用 > 2010北京公务员招考对象
2010北京公务员招考对象
发表时间:2012-05-25 浏览次数:199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

(2)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0年合同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其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0年应届毕业生。

(4)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10年应届毕业生。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2010北京公务员招考对象”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公务员交流考核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95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