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发表时间:2012-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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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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