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期间、期日
发表时间:200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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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期日。期间有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之分。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的届满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期间的补救,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故不能在法定或者指定的期间内完成应为的诉讼行为时,依法采取顺延的措施。
期日,是指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汇合进行诉讼行为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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