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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全] 诉讼分哪几种?
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的性质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诉讼可分为四种,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通过侦查、起诉(包括自诉)和审判活动等,适用刑事法律,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和处刑问题。 民事诉讼,是指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各种民事权益,因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而产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适用民事法律,对当事人争执的问题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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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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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应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理由是:(1)公安派出所的行政管理职权是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而取得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规定:公安派出所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作出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这是法律、法规对公安派出机关的特别授权,即法律、法规对公安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的执法权限作出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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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后,未加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权利,该判决、裁定是否对其发生效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共同诉讼案件作出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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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期限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刑诉第33条第2款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证据保全] 什么是民事诉讼?
“诉讼”,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根据诉讼所要解决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凡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的矛盾,就是民事纠纷,如继承、房屋、损害赔偿、离婚、赡养、子女抚养以及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等等。人民法院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通过这些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称为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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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官司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经济权利义务发生争议, 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约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作为当事人的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公民包括其特殊形式,即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法人还包括其特殊形式,即法人型联营的合伙型联营、合同型联营;其他组织则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即非法人团体。
咨询律师: 胡骅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保全] 什么是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就是民事官司,是指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益矛盾或者经济利益冲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经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特殊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诉讼活动中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通俗地讲就是你的人身和经济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通过打民事官司,达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常见的民事官司主要有: 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因财产权而发生的纠纷,多数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发生的纠纷; 2.公民之间因买卖、租赁、借贷、赠与、典当等合同行为而发生的纠纷以及继承遗产所引起的纠纷。 3.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损坏财产引起的赔偿纠纷。 4.因人身权利引起的纠纷,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 5.因侵害公民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版权)而引起的纠纷。 6.婚姻家庭引起的纠纷,主要有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家庭成员间的赡养、抚育、扶养等纠纷。 7.因经济合同、企业劳动用工、企业承包、土地承包、相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保全] 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类型] 什么是行政诉讼证据
行政诉讼的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任何形式的案件审理都是在案件发生以后进行的,而任何已经发生的事实是不可能在法庭审理中完全再现于法官面前的,法官对事实的认定,必须基于对证据的审查和认定,因为证据是记录过去发生事实的载体,借助于证据我们可以推断过去发生事实的可能性或者盖然性。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保全] 什么叫诉讼?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保全] 什么叫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争议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解决的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或权利。诉讼标的是在民事诉讼中经常遇到,而又抽象不好掌握的一个法律术语,且易读错。在这里,“的”不读轻声,音同“地”。诉讼标的是诉的两个构成要素之一,在任何一个诉中,都必不可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诉讼中的辩论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民事诉讼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辩论,人民法院可以进一步查明案件真实。确定当事人之间真实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准确地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裁判。 辩论贯穿在民事诉讼程序的全部过程中,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特别是在开庭审理阶段当事人都可以进行充分的辩论。
咨询律师: 胡骅
[证据保全] 怎样降低民事诉讼风险
在民事诉讼中,究竟应该注意那些问题?怎样才能降低民事诉讼中败诉的危险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23日第1302次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提起民事诉讼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呢?这涉及到民事诉讼法学中管辖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规定如下:“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证据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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