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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概念
发表时间:2012-06-21 浏览次数:407

 

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有关机关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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