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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不同的若干个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应到那里申办公证?
发表时间:2006-02-14 浏览次数:0
在办证当中,可能会遇到住所地不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同一个公证事项。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到其中—名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果该公证事项是可以委托办理的。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中一名当事人代为办理,但必须先办理合法的委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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