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请求时效
发表时间:201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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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时效?
(一)行政赔偿的时效?
行政赔偿的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赔偿请求人不行使请求权,就丧失了得到行政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为羁押期间受害人无法行使赔偿请求权。?
(二)时效中止?
时效中止是指在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暂时停止时效的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中止的条件有两个:?
1.发生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受害人不能行使赔偿请求权。不可抗力,是指地震、水灾、战争等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发生或持续在赔偿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或持续在最后6个月之前,不产生时效中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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