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相关法律法规 > 司法解释 >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发表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234

导语:新《刑事诉讼法》已经颁布实施,并已正式生效。小编特意整理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供大家参考。对于有刑事诉讼法律咨询疑问的,可以关注北京24小时法律咨询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六)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的例外情况包括4种:①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②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③14周岁以上不满l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④16周岁以上不满l8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但是,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法律 敎育 网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起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法规全文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6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