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证,本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实践中,证人不出庭、出庭率低。
这样的局面,将在新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后发生改变。12月24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2013年1月1号起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新的《刑事诉讼法》针对证人制度,进行了三方面的改革,而其中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作证。
“没有立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对拒不出庭作证者往往无可奈何。”我们查阅中国法院网,其资料显示,在全国法院一审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率不超过10%,二审案件的证人出庭率不到5%。
一位有多年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说,如果证人不出庭,会导致一些案件的关键证据无法获取,一些案件的关键事实无法查清。例如在一些受贿案件中,有些行贿人是不愿意出庭的,甚至会出现证人在法庭上作伪证的情况。“没有立法上的强制性规定,对拒不出庭作证者往往无可奈何。”
新的《刑事诉讼法》对证人出庭进行了三方面的改革
1强制证人出庭
新《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在具备三个条件下,可强制要求证人出庭。
沙坪坝检察院检察官陈祖英说,“公诉人、当事人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证人的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时,证人应当出庭。”她说,在一些刑事案件中,例如强奸案,被告人在法庭上拒不认罪时,可申请被害人出庭作证。
新《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法院系统相关人士说,“如果证人因身患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在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但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听取其证言。”
同时该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法院会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2证人出庭有补助费
新《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比如来回的车费、伙食费等,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的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检察官陈祖英说,该条还规定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3证人可申请司法保护
新《刑事诉讼法》还切实提出了对证人的保护措施。
检察官陈祖英介绍,新刑诉法第62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一项或多项保护措施。
“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及其近亲属;对人身和住宅专门性保护措施或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她说,同时证人也可以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请求保护,相关单位和个人也应当配合。
(原标题:新《刑事诉讼法》 设立证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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