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中国刑诉法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近日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采访。陈光中表示,新刑诉法有利于打击腐败案件、有效遏制刑讯逼供。
总则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
陈光中教授将此次新刑诉法的亮点概括为以下几个:一是总则中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第一次把宪法的原则写入基本法;第二,加强改善了辩护权,特别是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改变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第三,完善了证据制度,增加了不能强迫证明自己有罪的条款;第四,在遏制刑讯逼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第五,改革了不通知家属的制度,明确除了特殊情况,都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嫌疑人家属;第六,改革死刑复核程序。
目前律师遭遇的主要是“三难”问题,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我认为,此次修改后的刑诉法只要认真贯彻,前"两难"基本能够得到解决。
“增加虐童罪名要慎重”
本次刑诉法修改写入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对此,有学者认为这一举措说明我国已确立沉默权制度。陈光中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现如今中国的法律不但没有规定沉默权,而且还规定了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无关的可以不回答,与案件有关的应该如实回答。按西方的观点来看,我国规定如实回答与不能强迫自证其罪与国际惯例冲突,是相互矛盾的。“他们的不理解不无道理,我希望这个规定在照顾现实的同时,在未来能够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前段时间备受社会关注的温岭虐童案中,涉案教师最后仅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也引发了法律界关于是否应该增设虐童罪的讨论。对此,陈光中认为,“增加一个罪名要慎重”。他说,不能一出现个别案例就马上要增一个罪名,而要进行慎重的调查研究,譬如认真分析这些年来此类案件的发生率、有没有其他的罪名能够进行处理,对这些都要做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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