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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过事件的概念
发表时间:2012-07-17 浏览次数:214

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具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这就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过事件。根据刑法第16条的规定,我国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不可抗拒的情况下,行为人虽然已经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发生但意志上受到外力的强制,丧失意志自由,因而主观上不具有犯罪心理,不负刑事责任。

二、意外事件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在意外事件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也不可能认识,因而主观上不具备犯罪心理,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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