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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要再侦查,法院说要延期审理,这种故意拖延合理吗
发表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306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情形影响审判进行,法庭可以对案件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或者鉴定人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本案情形符合第2种,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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