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法 > 受理阶段 > 立案侦查 > 刑事诉讼立案标准
刑事诉讼立案标准
发表时间:2010-03-04 浏览次数:76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 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 全,或者致人伤亡的。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9)盗窃案。盗窃枪支 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 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 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11)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的(参照盗窃案立案标 准执行);抢夺枪支、弹药的。12)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13)伪造货币、有价证券。伪造 国家货币和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值在300元(含本数在内,下同)以上的;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 的;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国家财政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夹寄、数额在300元或10张以上的;故意使用、贩卖、运输、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 非法获利500元以上的;教唆他人伪造、贩卖、运输、窝藏、使用、存储、夹寄伪造的国家货币或有价证券和票据的;走私伪造国家货币;窝藏或出具伪证,包庇 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犯罪分子的;包庇贩运或大量投放假币犯罪分子的。14)经济合同诈骗案。明知没有履行全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 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 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全同发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 物、货款式、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用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隐匿合同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 保合同履行的财产,拒不返还的;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 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15)集资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16)贷款诈骗案。以非法占有 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17)票据诈骗案。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个人进行票据 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18)信用证诈骗案。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 19)信用卡诈骗案。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的,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20)保险诈骗案。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 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1)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案。伪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文、证件、印 章,造成一定后果的。22)拐卖人口案。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妇女的,或者拐卖儿童的。23)非法制造、贩卖、运输(含走私, 下同)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或其他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原则上均应立案。24)提供场所和毒口,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的,以贩卖毒 品罪立案。25)制造、贩卖、运输假毒品的,以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立案。26)明知是毒品,非法携带、邮寄、托运的,以 运输毒品罪立案。27)私种罂栗等毒品原植物250株(相当于生鸦片1两)以上的,以制造毒品罪立案。28)非法制造、贩运 枪支、弹药案。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的(不含猎枪、体育运动枪)。29)制造、贩卖假药案。以营利为目的,制造、卖假药,危害人民 健康的。30)破坏生产案。以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产品,毁坏大片农田作物,残害毒害耕畜的。31)扰 乱社会秩序案。扰乱社会秩序,严重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正常进行的;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 者其创始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以暴力抗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32)强迫妇女卖淫案。以 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强迫妇女卖淫的。33)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以牟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34)利用迷信 骗财害人案。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200元以上,或猥亵妇女,致人伤残的。35)走私制作贩运传授淫秽物品案。以 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向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 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36)赌博案。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的;或一次赌博赌 资在1000元以上的。第二条: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下列案件立为重大案件;1)杀人致死,重伤的。2)抢劫公私财 100元以上,持械入室抢劫的,或者致人重伤的。3)爆炸、放火、决水、投毒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损失财物1000元以上,毁坏粮食、棉 1000斤以上的。4)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5 强奸妇女已遂或者奸淫幼女的。6)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7)连续残害妇女的。8)拐卖人口情节和后果严重 的。9)敲诈勒索1000元以上的。10)以手工印刷方式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11)以其他手 工方式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数额在1000元或100张以上的。12)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额在1000元以上的。   (13)运输、贩卖、窝藏伪造的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数额在1000元或100张以上的。14)明知是伪造的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 金融债券而使用、存储、还将夹寄,数额在2000元或200张以上的。15)故意使用、贩卖、窝藏伪造的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非法获利 2000元以上的。16)传授伪造货币、有价证券技术或方法的。

17)伪造货币、有价证券集团犯罪的。 18)走私伪造的国家货币数额在1000元或100张以上的。19)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 万元以上的。20)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1)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 30万元以上下的。22)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3)利用 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24)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25)毁坏大型机械,残害耕畜三头以上,或者是使用其他方法破坏集体生产直接损失1000元以上的。26)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 500以上,海洛因10以上以及同等数量的假毒品的。
27)境内外犯罪分子互相勾结,入出国境贩毒的。28)组织贩毒集 团,长途贩运、倒卖毒品的。29)提供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从中牟利,屡教不改的。30)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2500株(相当于生鸦片10两)以上的。31)使华侨、澳同胞、来华外国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较大的。32)扰乱社 会秩序,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33)强迫未满十四岁幼女卖淫的;强迫精神病患者及痴呆妇女卖淫的;以暴力或其他手段摧残妇女身体强迫其卖 淫的;明知妇女有性病而强迫其卖淫的;强迫二名以上妇女卖淫的;强迫妇女卖淫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4)引诱、容留三名以上妇女卖淫的;引 诱、容留患性病妇女卖淫的;引诱、容留不满十四岁幼女及精神病患者、痴呆妇女卖淫的。勾结境外黑社会组织或集团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有 其他严重情节的。35)利用迷信手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1000元以上;或当众猥亵妇女,造成恶劣影响的;或造成他人重伤、 死亡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6)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物品的;组织播放自已制作、复制的淫秽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的;组织 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带等音像制品情节严重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情节严重的;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结 伙或组织集团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管理录像、照像、复印 等设备的人员,利用所管理的设备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成年人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第三条: 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下列案件,立为特别重大案件:1)一次杀死伤数人或者杀人碎尸的。2)持枪杀人、持枪抢劫、持枪强 奸妇女的。3)抢劫公私财物1000元以上的。4)爆炸、放火、快水、投毒致死数人,直接报失财物1万元以上,毁坏粮食、棉 1万斤以上,或者中断交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的。5)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或虽不足够万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 严重的。6)盗窃国家珍贵文物,或者盗窃财物中夹有国家绝密文件的。7)盗窃、抢劫、抢夺枪支的。8)轮奸妇 女或者在公从场合结伙侮辱摧残妇女的。9)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10)以手工方式伪造国家货财 政金融债券,数额在1万元或1000张以上的。11)伪造其他有价证券和票据总面额在1万元以上的。12)武装贩运伪造的国 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的。13)传授伪造货币、有价证券技术或方法,造成危害特别严重的。14)运输、贩卖、窝藏伪造的 国家货币或国家财政金融债券,数额在1万元或1000张以上的。15)金融、财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或贩运、投放伪造的国家货币或国 家财政金融债券的。16)走私伪造的国家货币数额在1万元或1000张以上的。17)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 的;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18)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19)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 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0)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信用诈骗数额在250 万元以上的。21)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2)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 保险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3)跨越省、市、自治区的重大犯罪集团。24)使外宾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较大 的。25)外国人进行刑事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26)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列为特别重大案件的。 27)非法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0以上;海洛因50以上的。28)武装贩运、走私毒品的。29)制造、贩卖、运 输毒品,并以暴力抗拒检查或拒捕的。30)组织或参与国际贩毒集团、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31)私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25000株(相当于生鸦片100两)以上的。32)强迫十名以上妇女卖淫的;摧残被强迫卖淫妇女,造成重伤、死亡或身体残疾的;以团伙或 集团形式强迫妇女卖淫的;强迫妇女卖淫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33)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情节特别严重的。34)利用迷信手 段,一次骗取他人钱财、物品(折款)1万元以上的;致使三人以上伤亡的;其情节特别恶劣或后果特别严重的。35)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 私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结伙或组织集团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走私、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情节严重的;管理录像、复印等设备的人员,利用所管理的设备,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成年人教唆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走私、制作、复 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利用淫秽物品传授犯罪方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 36)劫持飞机,劫持船舶,劫持火车、汽车的。37)持军用枪、猎枪、运动用枪(不含气枪)或仿制的上述枪支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 的;抢劫军用枪支的;武装走私、贩毒的。38)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或针对党政机关、水厂、电厂、铁路、公路、电台、电视台以及生 产、存放剧毒、易燃物品工厂、仓库进行爆炸、放火的;在其他部位、地点对特定对象爆炸、放火行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9)驾驶机动车故意撞人、轧人的;或驾驶机动车船故意碰撞造成多人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0)以制造政治事端为目的劫持人质的;以要挟报复 为目的劫持党政领导人、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子女新属的;或劫持人质对抗军警追捕的;持枪、持爆炸物品劫持人质的。41)为了实施危害公共安全 的犯罪行为而盗窃枪支、爆炸物品、放射性和剧毒物品的(这些案件发生后,无论作案动机如何,均先按严重暴力案件进行立案并开展工作;破案查明不是以危害公 共安全为目的的案件,再予以撤销)。42)对公众饮用的水源或食品故意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43)出于犯罪的 故意,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能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化学制剂(如浓缩硫酸、硝酸等)以及放射性物品直接造成多人致伤、致残或死亡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刑事诉讼立案标准”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立案侦查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03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更多分类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